您的位置: 首页 >文件通知>本院通知>详细内容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2023年度重大(重点)课题中期检查指导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 点击数: 【字体:

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课题研究质量,着力打造我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标志性成果,根据《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渝教改发〔2020〕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2023年度重大(重点)课题中期检查指导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4日-5日

二、指导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大、重点课题

三、参会人员

(一)有关试点项目主持人1名、主研人员1名;

(二)有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高校二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人1名。

四、活动安排

(一)专家初审(12月4日,星期一)

市教科院政研所组织专家对课题组提交的中期报告电子版材料进行论证,初步形成专家指导意见。

(二)现场指导(12月5日,星期二)

1.活动时间:8:30-18:00

2.活动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博雅楼(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6号门进入)

3.活动流程

上午8:30-9:00,活动报到;拷贝汇报材料PPT等。

上午9:00-9:15,组织召开专家组碰头会。

上午9:15-9:30,集中召开工作布置会。

上午9:30-下午16:00,课题组现场汇报及专家分别指导。

下午16:00-17:00,开展专题培训和答疑解惑。

4.分组安排

1)重大课题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会议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博雅楼501会议室

重庆师范大学联系人:吴家胤 15723007126

市教科院工作人员:贾伟 15823844975;邹雪 18581019317

 2)重点课题组(具体名单见附件2)

会议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博雅楼502会议室

重庆师范大学联系人:刘涓 15823254800

市教科院工作人员:高俊华18623011707 ;邓辉映15902345100

五、有关事项

1.请各参会人员于12月1日12:00前自行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参会回执。

2.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准备好汇报材料PPT、立项申报书和《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中期报告书》(见附件3)。立项申报书、中期报告书(只填写第二、三部分)一式4份,现场提交给专家组;同时,务必于12月3日(星期日)12:00前将立项申报书、中期报告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7757897@qq.com),以便组织专家提前初步论证。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必须到场,课题组不得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指导活动。会议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2021-2023重庆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和试点项目工作群”(群号码:1049627147)。

   4.注意活动期间安全,差旅费按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参会回执二维码附件:

ca0fb23383e340448b8f02a94d9cf9d2.jpg


    附件:1.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2023年度重大课题名单

          2.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2023年度重点课题名单

  3.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中期报告书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11月22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